忘記多久前,我就跟mars先生說等我三十歲時..
我要給自己一克拉的鑽石當生日禮物!
他常常說女人喜歡亮晶晶,有點沒有意義..
可是若是沒意義,我就不會一直等機會,始終不下手了!

很久前我曾經寫過一篇我對自己的婚戒的文章,但沒有貼出來,有幾段為:

  但是我又常常望著手上的戒指發呆。
  終於脫口而出跟老公公說:如果你買新的戒指給我了,那我手上這個怎麼辦??
  你說:都戴啊。

  我其實明白自己有著像冒泡泡一樣多的慾望,想要這個想要那個;但是就也像泡泡一樣現在冒出來也許下一刻就破掉幻滅了,然後又冒出來,然後又破掉。這些生命很短暫的泡泡慾望真的是我想要的嗎?我自己都無法確定,但是我很確定自己對有情感加持的東西深深的割捨不下,這些東西是無法去言喻價值的,因為這還包含了回憶。

  所以我喜歡打字的時候偶爾撇一下右手上的戒指,站在電扶梯上前進的時候也看一下放在扶手上的手,輕輕的動一下手指頭讓戒指也跟著動一下,當它微微地閃動的時候,我就會在那一瞬間想起很多不同的事情。所以如果我換了戒指的時候,是不是也把我的一些回憶都暫時跟著一起存放到別的地方去了呢?

  我自己是這樣覺得的,當我換掉手上的這枚結婚戒指,也許它該負載的記憶已經滿了,就像記憶卡一樣滿了,哪一天當我再戴上它的時候我依舊會想起很多屬於我跟它的共同回憶,而新的回憶就會存在我的新戒指裡吧?也許新的戒指容量會大一點,會跟著我存下接下來所有日子的重要回憶,直到我們都老去了。


因此,當我不小心第一次在點晴品看見這顆愛心時,我有一種知道是它了的感覺..
因為這麼巧?我原本自己想好了圖案想請喜歡的工作室訂做的樣子居然跟它有90%相像!
第一次看它只在櫥窗前看了一下就離開...
第二次看它時我在走上捷運出口的樓梯時莫名的緊張到心快跳出來!
就跟第一次去看Mini時的緊張是一樣的,那個感覺是:我會把她(它)帶回家..

當時我想盡所有我能問的問題問小姐,雖然也是只有幾個問題啦..
其實是想尋求mars先生的意見...
不過事後他卻跟我說:喜歡就喜歡,硬要找問題問是白忙的..

所以當天為了要讓他有參與感!是刷他的卡...
但事後當然是扣我的零用錢...

因為自從我們搬家後,我開始減重,我們很少去7-11了..
於是每個月的零用錢他都沒有匯給我,於是我在他的戶頭裡存了一整年的零用錢耶!
他對於一年都沒給我零用錢也餓不死我大概也很訝異吧!

不過總之我原本想像的鑽石是要由老公送的,大不相同..
因為沒什麼事老公怎麼會送鑽石?
我也不想發生什麼事他來送我鑽石耶!
所以女人當自強!!你,就扣我錢吧,老闆!!

當時花了不到十分鐘的時間結帳,店員笑著跟我說:情人節快樂!
是啊,我給自己的情人節禮物哦!!

至於三十歲那一克拉呢?

哦!對了...
戴在我手上是比照片漂亮一百倍的^^
我喜歡它的原因:
1.它是愛心
2.它非常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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